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,微信同号)

养老院老人摔倒造成骨折,应该怎么申请赔偿?

发布时间:2026-06-26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养老院老人摔倒骨折的赔偿申请,可能受以下特殊情况影响,需具体分析:1.老人自身患有严重疾病:若老人因骨质疏松等自身疾病导致摔倒后骨折程度加重,养老院可主张“损害结果与自身疾病存在关联”,申请对因果关系进行鉴定,法院可能根据鉴定结果减轻养老院的赔偿责任,如原本需赔偿10万元,可能因自身疾病因素减少至7万元。2.养老院已购买责任保险:若养老院为老人投保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,保险公司可能介入赔偿协商,赔偿金额需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确定,家属需配合保险公司进行损失核定,若对赔偿金额不满,仍可向养老院主张不足部分的赔偿。3.老人属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”且自行拒绝护理:若老人明确拒绝护理人员搀扶、坚持独自活动,养老院已留存书面拒绝记录,法院可能认定老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,大幅减轻或免除养老院的赔偿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针对养老院老人摔倒骨折的责任认定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(2010年实施)第三十七条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。该法条规定:“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养老院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公共场所管理人,对入住老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。若老人因养老院地面未及时清理积水、公共区域无防滑措施、护理人员脱岗等管理疏忽摔倒骨折,即属于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”,需依据该法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;若养老院能证明已铺设防滑垫、定期安全巡查、对老人进行安全告知,则可能免除或减轻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养老院老人摔倒造成骨折,申请赔偿需先明确养老院是否存在责任。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分析:1.若养老院未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:老人在养老院活动时,因地面湿滑未设警示、扶手缺失、护理人员未及时照看等养老院过错导致摔倒骨折,养老院需承担侵权责任,家属可向其主张赔偿。2.若老人自身存在过错:如老人不听劝阻擅自攀爬、故意挣脱护理人员搀扶导致摔倒,养老院已尽到提醒和安全管理义务的,可减轻或免除养老院责任。3.若第三方介入导致摔倒:如其他老人推搡导致受伤,养老院需证明已尽到管理义务,否则仍需承担补充责任,家属可向侵权老人家属和养老院共同主张赔偿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养老院老人摔倒骨折后,家属若采取错误操作可能影响赔偿申请,以下是常见的错误行为:1.未及时固定证据:事发后未第一时间拍摄现场、保存监控,导致后续养老院销毁或覆盖录像,无法证明摔倒与养老院管理疏忽的关联,丧失关键举证依据。2.盲目与养老院签订免责协议:在未了解法律责任的情况下,轻信养老院“先签字再赔偿”的说法,签订包含“老人自身全责”的协议,直接放弃向养老院追责的权利。3.超过诉讼时效维权:未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(1年)内提起诉讼,即使养老院存在过错,也可能因时效届满丧失胜诉权。若您已出现上述错误操作或担心权益受损,建议尽快联系律师评估补救方案,避免错过维权时机。

上一篇:10年前的供暖费欠款,现在还要交吗?

下一篇:暂无

← 返回首页